艺术作品为时尚产业所带来的仅仅只有话题性而已么?当然不止。其本身存在的艺术价值完全可以提升消费品的身价,为后者赋予更具内涵的消费品位,尤其对于价格高昂的奢侈品来说,完全可以摘掉空洞、“大金牙”帽子,以高段的手法满足购买者的虚荣心。况且,你不能否认,把艺术大师们那些充满美感和新奇创意的作品注入到消费商品中,本来就是对时尚品商业价值的升华。
至于时尚和艺术到底谁踩着谁的肩膀上位,看看这双赢的局面,与其说是互相利用,倒不如借用自嘲是当代艺术推销员的房方的妙语:“时尚和艺术就是狼狈为奸。”
蒙德里安画作《红、蓝、黄构成》(左),Yves Saint Laurent 向蒙德里安的画作致敬系列(右)
Part1 艺术就是最奢侈的时尚
典型症状:将时尚与艺术的结合推向登峰造极,小到一个普通的酒瓶、一件时装,大到一辆宝马汽车、一幢奢侈品的旗舰店都可以经过加工再造,成为值得收藏的艺术品。
成功范例:Andy Warhol、Marc Jacobs
作为“波普艺术”的鼻祖,Andy Warhol绝对可以算得上是撮合时尚与艺术“联姻”的始作俑者。并不像其他刻板的艺术家一样,听到“商业”二字就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,相反,他却专著于将充斥流行文化的“粗俗”产品点化为真正的艺术珍品。并让这种作法在商业气息浓重的60年代,深深扎根于美国的商业文明。他曾在1968年的报纸广告上,大肆地宣扬着艺术商业理论“我将会以个人名义推出下列任何一类产品:时装、香烟、胶纸、摇滚唱片、电影器材、食物、钱!”